首页 > 领侨业务
关于允许持三类有效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的相关说明
2020-09-24 19: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告,自2020年9月28日起,允许持有效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相关人员无需重新申办签证。关于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说明如下:

  居留许可不同于签证。持有效工作签证(Z)、长期私人事务签证(S1)和团聚签证(Q1)赴华人员入境后30天内需在国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对应类别(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

  工作类居留许可颁发对象主要为持工作签证(Z)入境工作超过90天的外国人;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颁发对象主要为在华工作、学习的外国人的亲属(持S1签证入境,一般停留期超过180天);探亲类居留许可颁发对象主要为中国公民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亲属(持Q1签证入境,一般停留期超过180天)。

  普通的多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签证不属于本次公告调整范围。

  居留许可样式:

  (新版)

  (旧版)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