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根据您的赴华主要事由,选择申请相应种类的签证
签证种类 | 申请人范围 |
C |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D |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
F |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
G |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
J1 | 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J2 |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L | 赴中国旅游人员 |
M |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
Q1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
Q2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R |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
S1 |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S2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
X1 |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X2 |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Z |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
二、一般签证申请材料:
1、在线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和《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有关在线填报网址见《关于启用电子签证申请表和在线预约新系统的通知》http://mr.china-embassy.gov.cn/chn/lsyw/wgrqzh/202012/t20201222_6762388.htm);
2、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3、五年内的旧护照原件及有关护照页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尺寸:48mm×33mm)2张;
5、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7、使馆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各类签证的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签证种类 | 材料要求 |
M字、F字 |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护照号、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
L字 | 往返机票、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在华城际交通证明、日程安排、旅费保障证明、经济担保材料,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
Z字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
X1字 | 1、《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 2、录取通知书; 3、申请人本人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前往地点名称、中国境内招收学校或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邮等。 |
X2字签证 |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
S1字、S2字 | 1、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2、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3、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如系其他私人事务,须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Q1字、Q2字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等),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
C字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D字 |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
G字 |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
J1字、J2字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我馆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
R字签证 |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
四、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