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联合公报 |
2021-11-26 10:25 |
2021年11月25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苏杰生、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马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扎帕罗夫、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外交部长库雷希、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米舒斯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里波夫出席会议。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马明主持会议。 上合组织秘书长诺罗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吉约索夫、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轮值主席朱马洪佐达、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理事会轮值主席伊克罗米出席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代表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理戈洛夫琴科、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第一副总统穆赫贝尔、蒙古国总理奥云额尔登,会议主办国客人土库曼斯坦副总理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以及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副执行主任迟方出席会议。 各代表团团长在友好、建设性和务实的气氛中就国际和地区发展的一系列问题交换意见,讨论了上合组织框架内经贸和人文合作问题。 在成立20周年之际,上合组织秉持“上海精神”,开启成功之路,建立了高效、平等的伙伴机制,在国际多边合作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成为重要全球进程的全面参与者。 各代表团团长高度评价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的工作,表示将积极落实2021年9月17日举行的上合组织杜尚别纪念峰会成果。团长们认为确定上合组织之歌并通过相关条例是提升本组织国际威望的重要措施。 各代表团团长表示支持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担任2021至2022年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 各代表团团长考虑到成员国的意见,强调倡议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形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具有迫切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上合组织为保障地区安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密切地区国家社会、文化、科学交流作出重要贡献。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上合组织成员国将进一步促进政策沟通、安全合作、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共同构建和平、安全、繁荣、清洁的世界。 各代表团团长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等因素对世界经济持续造成负面影响,阻碍其可持续、平衡增长。管控由气候变化、资源枯竭和环境退化导致的经济和金融风险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将相互支持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欢迎2021年9月17日在杜尚别批准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不利影响共同建议措施计划》,认为批准该计划是推动经济复苏的重要举措。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在上述情况下,应有效发挥上合组织多边经贸合作潜力,重点是扩大和深化金融、贸易、投资、工业、交通、能源、农业、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包括制定实施有利于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联合计划和项目。团长们强调,成员国将坚持落实2020年11月10日在莫斯科批准的《〈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21-2025年行动计划》,积极参与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关于制定并通过《上合组织地区至2030年经济发展战略》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上合组织金融机构和发展机构在银行联合体框架内提出的有关倡议,强调为恢复世界经济稳定,促进其进一步可持续增长,支持有关成员国落实2020年10月30日在莫斯科通过的《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关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各成员国经济影响的路线图》和2021年9月16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中期发展战略(2022-2026年)》。 各代表团团长重申,上合组织成员国认为进一步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十分重要,将继续巩固以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和规则为基础的开放、透明、公平、包容和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团长们表示,将推动以多边主义、相互协商和互利共赢为原则的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可持续、多元化产业供应链顺畅稳定运行,反对单边保护主义行为。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世贸组织作为讨论国际贸易议题和制定多边贸易规则的关键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十分重要,重申上合组织成员国支持尽快对世贸组织进行包容性改革,推动其自身发展适应当今经济形势,并有效履行监督、谈判、争端解决等职能。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2021年10月14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第二十次经贸部长会议成果。 各代表团团长根据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支持继续制定关于贸易便利化问题的解决方案。 各代表团团长高度评价2021年9月17日在杜尚别批准的《上合组织经济论坛构想》,认为该论坛作为新平台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各国经贸合作。团长们指出,2021年9月27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经济智库联盟第二次会议成果十分重要,该活动旨在继续研究关于切实落实上合组织经贸领域现有合作文件的建议,并研究制定新的合作文件。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在落实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门间促进中小微企业合作谅解备忘录》过程中,共同推动落实创业倡议十分重要。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应继续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合作发展纲要》。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2021年9月28日至30日在车里雅宾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地方领导人论坛成果,以及中方在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发掘上合组织经济合作潜力和提供项目融资保障,对落实团长们此前达成的共识十分重要。团长们支持继续就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问题进行磋商,并由相关成员国继续准备扩大本币结算份额路线图草案。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有必要在本地区现有多边银行和金融机构框架内开展合作,为联合项目提供融资保障。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2021年9月3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财政部长和中央(国家)银行行长会议在促进成员国金融合作方面取得的成果。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为上合组织经济合作作出的贡献,强调切实落实2021年9月15日至17日在杜尚别举行的银行联合体理事会会议和2021年9月7日举行的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视频会议共识的重要性,认为应进一步推动上述机构参与上合组织经济领域合作。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2021年9月16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中期发展战略(2022-2026年)》,认为这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符合当前经济现实。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为促进上合组织框架内相互贸易创造有利条件十分重要,支持成员国开展工业和投资领域合作,在上述领域开展基础设施联合项目有助于提升经济一体化水平,促进生产领域多样化,推动上合组织地区全面发展。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2021年7月16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工业部长首次会议,认为应推动开展上合组织地区工业领域互利合作。团长们指出建立上述会议机制并通过会议条例的重要性。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继续就制定《促进上合组织成员国实业界工业合作纲要》草案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工业投资项目数据库开展工作,为深化本组织地区的合作关系创造有利条件。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进一步开展成员国海关部门间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注意到跨境货物和交通工具信息的电子数据交换、知识产权保护、风险管理系统发展和应用、打击海关违法行为等合作是深化海关领域合作的必要步骤。为此,团长们认为按规定程序研究建立上合组织成员国海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机制十分重要。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创新技术在促进上合组织地区经济可 |